继续教育相关任课教师和管理人员: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2〕205号)要求,经校领导同意,决定开展2022年省级继续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围绕终身教育体系、学习型社会和学习型大国建设,大力推动高校继续教育教学与管理改革,引导和支持高校深入研究继续教育高质量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激发继续教育研究人员、管理人员和教师的积极性、创造性。探索新时代继续教育教学与管理新模式、新方法。建设继续教育示范性数字化教学资源,开发一批示范性优质继续教育线上课程,推进共建共享,扩大开放应用。优化升级全省统一的继续教育平台,打造国内一流的继续教育网络园区,建设示范性继续教育基地,推进学分银行建设与应用,促进信息技术与继续教育深度融合,提升园区平台服务能力和水平,助力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建设内容
遴选一批服务高等继续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特色性和示范性项目。聚焦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对高校继续教育提出的新要求,赋予的新任务,围绕“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学习型社会建设要求,以继续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体制机制改革、安徽继续教育网络园区建设以及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示范性继续教育基地建设、学习成果认定与转换、数字化学习支持服务中心建设、示范性继续教育网络资源建设与共享、专业与课程教学模式改革、教材建设、教学过程控制与质量提升、队伍建设等为重点内容开展研究与实践,通过2年建设,不断提高继续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
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1.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建设(人才培养方案)研究特色项目;
2.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材建设特色项目;
3.高等继续教育融入思想政治教育的实践和路径研究特色项目;
4.高等继续教育教师专业化发展、继续教育师资队伍和管理队伍建设特色项目;
5.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教学管理以及教学方法改革特色项目;
6.学分银行及服务体系建设、运用,学习成果认定与转换应用研究特色项目;
7.安徽继续教育网络园区建设发展、数字化学习支持服务中心建设及联盟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特色项目;
8.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过程监控与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特色项目;
9.统筹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协同创新体制机制等建设特色项目;
10.高等继续教育服务职业技能培训、社区学习乡村振兴、老年教育等非学历教育特色项目;
11.探索依托继续教育网络园区的自考助学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学习支持服务改革研究特色项目;
12.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继续教育改革创新研究特色项目;
13.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高等继续教育管理信息化建设特色项目;
14.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课程资源建设与应用示范建设项目;
15.高等继续教育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三、申报条件与范围
1.项目申报人所在高校应连续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3年以上,学历继续教育在校生不少于500人或非学历教育培训不少于800人次。
2.申报重点项目的高校必须已入驻安徽继续教育网络园区并实质性开展远程化教学模式改革,同时需至少满足以下3项条件中1项:
(1)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专业不少于5个、在校生不少于2000人且年度非学历教育培训不少于2000人次;
(2)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在校生不少于5000人;
(3)年度非学历教育培训不少于8000人次。
3.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课程资源建设与应用示范建设项目和高等继续教育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的申报条件可参考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的《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教职成〔2020〕7号)的有关精神;同时,申报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课程资源建设与应用示范建设项目,其课程须在安徽继续教育在线平台应用1年以上。
4.申报一般项目的主持人应为从事过高等继续教育专业管理、课程教学工作2年以上或是高等继续教育管理人员。
5.申报重点项目的负责人应具备高级职称或者从事过高等继续教育管理工作处级及以上职务人员。
6.申报的项目应具备一定的教学改革基础、环境和相应条件,在人员、财力、政策上应用相应的保证。学校教学管理部门、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负责督促检查项目进展情况。
7.在高校自主申报以外,省教育厅拟委托相关专家就我省继续教育发展与改革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课题研究,项目经费由受委托专家所在高校提供相应经费,并为课题研究提供必要支持和服务保障。委托项目列入重大项目管理。
8.办学不规范或存在明显风险隐患的单位申请的项目,不予立项。
四、申报限额
本科高校不超过2项(其中重点项目不超过1项),高职高专院校1项(重点或一般项目)。安徽继续教育网络园区管理中心申报项目数量1项(重点或一般项目)。
2022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课程资源建设与应用示范项目全省拟立项20门,高等继续教育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全省拟立项10个。示范建设项目申报不受申报名额限制,以省教育厅最终公布结果为准,立项的示范建设项目纳入重点项目管理(申报条件同重点项目)。
五、结项要求
项目获批立项后须按申报书预设的建设目标开展研究和建设,坚持理论成果与实践成果并重,突出项目建设的引领、示范作用。项目结题需提交结项报告书和标志性成果。一般项目结项报告书不少于1万字,并需提交公开发表的相关论文1篇以上;重点项目结项报告书不少于2万字,并需提交公开发表的相关论文2篇以上。示范性项目2年建设期满后将组织专家开展结项评审,评审通过后方可认定为示范课程(基地)。
六、项目申报相关要求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20日,项目申报书只需提交电子版,电子版发至mas6688@qq.com。联系人:阮老师(佳山校区成教楼4楼),联系电话:2311449。
附件1:高校继续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2: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pdf
继续教育学院
2022年12月8日